中共湛河区委公开选调纪律审查、巡察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区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我区相关单位通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10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区纪委机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以编定职、以职定人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
纪律审查4人、巡察机构6人。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元月7日— 2016年元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表为附件,请在本公告后下载。
(二)报名地点
区政府院内老干部活动中心,联系电话:7077757。
四、选调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区直各单位及各乡、街道在职在编科级以下财政全供干部(不含聘干)。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律、财经、审计、计算机、中文类专业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要求;纪律审查系特殊岗位,限男性。
5、符合相关回避规定。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文字综合能力,坚持原则,纪律性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涉嫌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至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职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纪检监察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参加体检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入围人选综合得分情况及考察结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人选。
(七)组织任命
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中共湛河区委选调纪律审查、巡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中共湛河区委公开选调纪律审查、巡察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湛河区委选调纪律审查、巡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元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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