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规定,因工作需要,结合市委办公厅实际,经中共昆明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部分文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计划
遴选范围:1.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委办公室及区政府办公室在编在职且已进行了公务员登记的人员;2.近三年曾经或正在市委办公厅借调、跟班学习人员。
遴选计划:昆明市委办公厅遴选工作人员6名。其中:市委办公厅机关2人、市委目督办2人、市委改革办2人。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政策水平;
2.熟悉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实绩比较突出;
4.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开拓进取,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能正确行使权力;
6.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诚实守信,联系群众。
(二)必备条件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即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3.五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6.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遴选方式
采取考试、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范围。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推荐报名(3月3日—3月9日)
1.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初审同意,由市委办公厅用人处室推荐、分管领导批准,可报名参加遴选。(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所需材料:
(1)《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粘贴个人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涉及综合业绩评价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须由本人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4)报考诚信承诺书;
(5)本人电子照片(个人近期灰底免冠小一寸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加身份证号,照片的尺寸大小要求为160×130像素)。
3.此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到昆明市委办公厅人事处(市级行政中心5号楼201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遴选条件,办公厅人事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核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3:1,即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按比例相应缩减遴选岗位职数。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综合素质、文字综合能力等。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由工作实绩及获奖情况、评优情况、基层经历和在市委办公厅借用或跟班学习经历四方面组成。具体为:
(1)工作实绩及获奖情况:截止2016年2月29日止,近3年内,获中央部委级、省委省政府表彰情况,获省级机关、市委市政府表彰情况。(中央部委级计4分、省委省政府表彰计3分,省级机关计2分、市委市政府计1分),因同一事由获奖的以最高计分,本项得分上限为4分。
(2)评优情况:近5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优秀每年计2分,本项得分上限为6分。
(3)基层经历:在基层工作每满1年的计0.5分,本项得分上限为6分。
(4)近三年在市委办公厅借用或跟班学习经历,每满1月计0.5分,本项得分上限为6分。
3.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确定面试人选,以面试人数与岗位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其中等额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其他岗位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主要测试应试者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50%)、面试(40%)和经历业绩评价(10%)加权计算总成绩。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由厅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到其借调、跟班学习局室处和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报秘书长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后,及时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六)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考生如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3天向市委办公厅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昆明市办公厅组织的公开选调、遴选考试。
3.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邀请相关纪委监察部门负责遴选的监督工作。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厅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实施,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1—63163639
监督电话:0871—63189598
附件: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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