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因工作需要,昆明市市级和部分市(区)级机关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111人。
一、遴选单位的范围和遴选计划
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补充公务员的单位是昆明市市级和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以及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委托遴选的安宁市所属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其中昆明市市级和五华、盘龙、官渡三城区机关遴选92人,安宁市遴选19人。各单位遴选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职且已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考单位级别为“市级单位”的考生须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3日(星期一至三)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法。
此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到指定的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地点(详见《遴选职位表》)参加报名。
考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遴选单位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发传真、邮寄等方式报送遴选单位报名,若进入面试则在面试前将原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如下:
①《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式2份(此表请从本网站下载,表格上粘贴个人照片,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资格审核单位各执一份)。
②《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
③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本人电子照片。请将个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电子照片拷贝给用人单位,用于制作准考证,电子照片的格式请考生统一使用JPG格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照片的尺寸大小要求为160(高)×130(宽)像素(考生可使用本公告附件提供的图像处理软件将照片放大/缩小至合适大小)。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重报、多报岗位的人员,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②此次公开遴选岗位的开考比例为2:1,即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岗位将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遴选岗位计划。
③各遴选岗位的报名情况以及因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遴选计划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18日(星期一)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各报考人员自行上网核查。
④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向遴选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遴选职位表》。
4.报名条件说明。
①有关时间的界定方法。
年龄的计算方法。此次遴选公务员对年龄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证明材料以考生身份证为准。“40周岁及以下”指1974年6月及以后出生人员。
涉及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方法。此次遴选公务员对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间的计算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且时间可连续计算。如2014年6月参加工作至2015年5月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
②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中央、省、市派驻或直管的驻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务农等工作的经历。
普通招生计划各类毕业生在校期间参与的各种社会工作,报考人员在中国国(境)外的各种工作经历等,均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③关于学历性质的规定。
此次遴选对考生的学历性质要求分为“国民教育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和“不限”三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
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学)学历。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这三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其他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中的一种。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④报考岗位职务级别说明。
经考试考核合格、最后遴选到“副主任科员及主任科员职位”的人员,在确定职务时,考生还须已任同级科级职务或具有担任该职务所需资格条件方可确定为相应的副主任科员或主任科员职务。
⑤报考岗位专业要求说明。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相近专业或持有与专业要求相关相当的学位、从业(执业、职业)等证书的考生,经资格审核单位审核符合岗位需求后可以报名。
⑥多个学历证书报名的情况。
对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历性质”、“学位”、“专业”等要求,考生如持有多个学历证书,可交叉使用,但交叉使用的学历证书均不得低于岗位要求的学历,如某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毕业、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某考生具有普通高校的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证书,学士学位,另外该考生还具有计算机专业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则认定考生符合岗位要求,但若该考生另外具有的计算机专业成人教育毕业生证书是专科学历则不符合报名条件。
⑦“遴选范围”说明。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此次遴选人员的范围分别面向全国、云南省、昆明市各级或其所属县乡机关的公务员,这里指的是全国、云南省或昆明市所辖管理的各级机关或其所属的县乡所辖管理机关单位。
国家、省、市派驻或直管的驻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监狱劳教系统的基层监狱劳教所,此次报名中可视为县乡机关,但其归属关系按管理权限定为国家、省或市级所属的县乡机关,举例说明:云南省宜良监狱单位地址在昆明市,但其属于省直管的基层监狱,判定为“云南省所属的县乡机关”,不属于昆明市所属的县乡机关。
按国家、省、市政策托管的单位,此次报名中考生可选择按托管前或托管后的行政区域管理权限报名。
⑧报考所需证明材料。
考生须对照岗位要求提供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公务员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的证明(包括什么时间,在什么单位,单位性质、级别,从事什么工作等)可以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来证明。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上述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成绩进行计算。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4日(星期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昆明市西山区红塔东路2号3号教学楼),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须于5月21日-22日(星期四-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部(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五楼,0871-63370360)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遴选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末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份,面试方法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将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遴选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全面考察拟遴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考察阶段还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遴选条件,所提供报考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遴选单位可提出书面意见,经审核同意后,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遴选的,由各遴选单位与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于7月30日前将考生调动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考试纪律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纪律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考试资格,终身不得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二)考生如要放弃遴选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遴选单位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三)遴选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遴选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相关纪委部门负责遴选的监督工作。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71-63160671;
昆明市公务员局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871-63134668。
点击下载>>>附件1-6
1.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
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6.TPCL图像处理软件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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