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处向全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推进南宁市见义勇为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有关工作要求,南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处(属南宁市委政法委管理的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名额
南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处主任1名;
南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处技术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区各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全区各级党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参加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3、南宁市区(不含县份)单位报名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南宁市外单位报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学士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
4.中共党员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0日前。(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式:由南宁市委政法委通过“平安南宁网”、“法制南宁网”以及其它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验核后退回本人;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原件材料另行通知复核,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3.报名(邮递)地址:南宁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南宁市嘉宾路2号办公楼16楼1602室),邮编:530028。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南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处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通过网上下载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1寸近期工作照1张(用于黏贴在报名表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30日前。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南宁市委政法委政治部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变创新、计算机操应用和个人才艺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分三部分内容,总分100分,其中即兴演讲40分、ppt课件展示30分,上机操作30分。
①即兴演讲。时间为5分钟。
②PPT课件制作。考生根据给定的内容现场制作ppt,并进行简单演示。
③计算机应用。现场测试考生计算机应用水平,侧重考察打字速度、文字编辑、表格制作等内容。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另行通知。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报到,参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考官根据测试内容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分后,取平均分值计算面试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安排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确定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生考察情况,经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遴选录用人员。遴选录用人员名单在平安南宁网、法制南宁网等公众媒体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南宁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771-2614481。
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1.报名登记表,须按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写内容要准确无误。需用钢笔、签字笔填写。
2.“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不能简称。
3.“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广西宾阳”。
4.“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5.“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应按组织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登记时间”栏,填写取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时间。
7.“学历学位”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或证书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证书为依据。党校获得的学历分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党校学历,在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委党校”;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中注明。
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大专”、“大学”、“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等,不能填写不规范名称。
8.“个人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9.“奖惩情况”栏,填写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0.“年度考核结果”栏填写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1.“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12.“遴选单位资格审查意见”栏,由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填写。
二、报名登记表格式要求
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下载:附件.doc
1.南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处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2.南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处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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