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法院队伍结构,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经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同意,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遴选法官8名,司法辅助人员4名,财务人员2名,网络管理员2名,司法警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三)符合服务年限规定,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对象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3:1,即要求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按比例相应缩减职位遴选计划数。
四、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公开遴选法官及工作人员公告。公告在四川法制报、凉山日报、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凉山州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3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南路275号)法官会见室。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的《遴选报名表》(双面打印);
2、身份证、工作证及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
5、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6、近期免冠证件1寸照片2张。
7、报考职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复印件均需由所在单位注明其真实性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和相关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相关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闭卷)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6月17日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015年6月18日至6月19日电话申请查分。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
面试主要测试与招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法官及工作人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根据职位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十、本公告由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866508
监督电话:0834-3866565
附件:
1.《2015年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遴选法官及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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