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务员局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发展改革委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考调职位
具体职位见附件。
三、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发展改革、物价、粮食等业务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岗位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计划表);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3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地点: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翠屏区蜀南大道8号市政府四楼)
报考者自愿报名,填写《宜宾市市级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依据、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考调单位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开考比例。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不低于5: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报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可放宽到不低于3:1。
(三)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实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考调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因考察和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员。
(五)调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因拟调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339246
附件:1.宜宾市市级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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