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一、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人员进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在昆明市范围内选调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专业技术副高级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每个岗位的选调范围详见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队意识和责任心强;
2.具有两年以上国土、住建、林业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五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人员。
三、选调单位简介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五华分中心、盘龙分中心、官渡分中心、西山分中心、呈贡分中心,隶属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管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规格正科级,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五华分中心、盘龙分中心、官渡分中心、西山分中心、呈贡分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能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调处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各类纠纷。
(二)承办全市行政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及工作制度。
(四)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五)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数据库建库、管理和更新;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工作。
(六)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建设、维护、更新、管理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
(七)指导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分中心)的业务和技术管理工作。
(八)完成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选调岗位、人数
注:以上岗位分布在市中心和主城区5个分中心,有可能出现高职低聘情况,拟聘人员工作单位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综合考虑安排。
五、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昆明就业网、云南人才网和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网等发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1. 报名时间:
2017年4月6日9:00至4月7日17: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主要环节有:登陆、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等。
3. 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陆
登陆云南人才网(http://www.ynhr.com)。
(2)填写报名信息
拟报考人员登陆云南人才网,点击首页上的滚动信息查询昆明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打开当前信息,下载《昆明市国土资源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按报名表要求填写各项信息。
(3)提交审核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需要粘电子照片),将《昆明市国土资源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邮箱:423605044@qq.com),就可审核。报考表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4)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报名截止24小时内发布在云南人才网。
4. 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昆明市国土资源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以成功接收邮件时间计算,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选调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找不到考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每个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需达到1 :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削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公开选调事宜请在工作日咨询。联系电话:0871-63170873。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539340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
(2)本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内容主要是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 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及公文写作常识。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选调程序。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专业、学科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审核。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③本人近期同底半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④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⑥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公示。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达不到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拟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另行通知。
4.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5.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云南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考察、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及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岗位考察及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报中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 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 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4. 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调人员本人的。
2.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纪委办公室:0871-63170867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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