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岗位3个,共遴选工作人员3名,其中法医岗位1名,文秘岗位1名,统计岗位1名。
二、遴选范围
法医岗位面向益阳市政法系统,文秘岗位和统计岗位面向益阳市各区、县、检察院。
三、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2)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管理身份;
(4)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7)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岗位条件及要求
(1)报考法医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从事法医岗位5年以上。
(2)报考文秘岗位的人员,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在综合文秘岗位工作2年以上。
(3)报考统计岗位的人员,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
四、推荐报名方式和要求
1、推荐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4月7日
2、推荐报名地点: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干科(办公楼425办公室);
3、各区、县、市检察院应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干警报名。
4、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益阳市人民检察院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可从市检察院内、外网下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复印件)、报考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法医岗位,还需提供法医学鉴定证书,及5年法医岗位的单位证明。
五、资格审查
对遴选推荐报名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市检察院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市检察院内网、外网公布名单。
本次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为1:5(当达不到1:5的比例时,由市检察院党组研究是否开考,但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遴选计划。
六、考试
1.笔试
法医岗位主要测试法医学基本理论、法医物证学、刑事侦察学、检察业务和相关政策理论法规等。
文秘岗位主要测试文字综合、公文处理、检察业务和相关政策理论法规等。
统计岗位主要测试统计学、统计法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检察业务和相关政策理论法规等。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工作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公布合格人员名单时一并告知)。
2.面试
以笔试得分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专家评委评分。
七、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之和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如出现并列名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确定),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市院内网、外网对体检和考察对象进行公布。体检由市检察院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由市院政治部负责对拟遴选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八、公示
遴选人员确定后,在市院内网、外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研究确定遴选对象
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按有关国家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入市检察院的手续。
十、其他事项
1、经遴选程序确定的调入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2、经遴选调入人员的原行政职务不保留,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
3、本院不负责解决遴选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和子女就学问题。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和补充。
5、本次遴选由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7-6100287。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9日
湖南省直市直遴选群 61652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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