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调宜宾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调宜宾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共3个,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8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报名地点在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楼718室(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8号)。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填写说明及要求”等,了解考调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调宜宾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宾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负责。报考者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并另交1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本公告要求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楼718室(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8号)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并及时在本考调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告。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岗位适应能力和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四)面试
面试按考调名额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入闱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入闱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将在本考调公告发布网上公布。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调名额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差额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宜宾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经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集体研究等额确定考调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由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集体研究等额提出拟考调对象后,在本考调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拟考调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宜宾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顶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0831—2339058。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0831—2303661
附件:1.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调宜宾市决策咨询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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