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鹰潭市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机关队伍来源和结构,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鹰潭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聘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江西省辖区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三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满服务年限的,乡镇干部须符合有关乡镇工作年限要求;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法学类或中文类专业;
6.年龄在35周岁、职务为九级职员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在江西省人事考试网、鹰潭人事考试网、《鹰潭日报》、鹰潭电视台、鹰潭政法网、鹰潭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选聘公告。
(二)自愿报名(2017年5月31日-- 6月30日):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到市委政法委政治处(市经济大厦A917室)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三份(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站下载)、2寸蓝底免冠照3张(均附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7月1日--7月3日):市委政法委机关班子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四)组织考试(7月4日--7月16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委托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组织,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党章党规、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政法综治维稳防邪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公文写作能力等。
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入闱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需携带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放弃面试或未提供书面证明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含追问、情景模拟等)形式进行。
(五)考察和体检(7月17日--7月27日):
1.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各占50%的比例),原则上按1:2的比例提出考察差额人员名单,经机关班子研究确定后,组织考察组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业绩,并对考察人员资格进行档案审查,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结束后,机关班子综合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按照1:1确定拟选聘人选,考试总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聘人员的唯一依据。
2.体检。组织拟选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调人选:将拟选聘人选在鹰潭市政法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办理借调试用手续,试用时间为2个月。
(八)办理调动手续:试用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公开选聘工作在市委政法委机关班子领导下进行,市委政法委政治处负责具体联络协调工作,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具体组织,接受市人社局、市纪委全程监督。
(二)参加选聘的干部要端正态度,诚信报名。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参加选聘工作的人员有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公开选聘报名表
鹰潭市委政法委
2017年5月26日
江西省市直遴选模考群 22186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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