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检察信息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湖州市检察系统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湖州市检察信息服务中心为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湖州市检察信息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从事新媒体制作等工作。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具有湖州市(含三县二区)户籍(2017年7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市检察系统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法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检察系统基层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制图、视频软件等新媒体操作软件,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4.身体健康。
本次选调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7年7月19日。报名人员须在2017年7月19日前取得相关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
五、选调的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湖州市祥和路1号)。
3.携带资料: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2张,报名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户口簿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由市检察院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知识、实践操作等工作能力。面试不合格者,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复查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掌握其“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进一步评估岗位匹配度。考察工作坚持回避原则。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对拟录用人选在湖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必须作出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同时,报告人力社保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函告现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
2.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联系方式
市检察院组织人事处 徐敏 电话:2522021 传真:2522016 。
4.监督电话
驻市检察院纪检组:2522108 。
附件:湖州市检察信息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19日
>>>公选王发布2017年7月全国各省市遴选公务员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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