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公开遴选参公人员和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的公告》和《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对参加2017年7月15日和7月22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入围的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31日-8月1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7号奈伦国际B座,可乘坐青城一、青城二、3、27、29、31、53、56、75、95、97、102路公交车在维多利摩尔城下车)。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公开遴选参公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参加工作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有本人姓名页的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审批表》原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非参照人员无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无职务人员无需提供)复印件,参加工作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有本人姓名页的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于7月28日起登陆呼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于资格复审时随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供备审。
2、务必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5181202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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