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缓解司法行政人员力量不足,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检察官助理,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范围
职位:检察官助理共2名。
范围:全国各级检察院、法院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择优原则。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
4、具备两年以上检察、审判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5、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历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6、张家界市籍人优先考虑,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岁;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的微信公众号和内网网站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至8月20日(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409室,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40号。
网上报名邮箱:2820583724@qq.com。
3、报名时应交的资料:
(1)《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3)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5)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
网上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限内,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通过资格初审后进行现场审查。
4、资格审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察。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考察。
(四)拟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按1:1初步确定拟调入人选。
(五)体检。由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若有不合格的,从其他审查对象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经党组集体研究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选调人选,签订5年服务协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项
1、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2、凡被选调的检察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3、咨询电话:0744-8225697。
附: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表(永定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官助理报名表).doc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8日
如果您是尊贵的VIP会员,却无法查看完整文章,那您一定是忘记登录啦!如果您还没有加入VIP,那可要抓紧咯,因为VIP会员可以看到网站所有精彩的文章,绝对物超所值!☞加入VIP会员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