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选调参公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充实和优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江门市司法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江门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向全省地市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范围内地市级及以下机关(含中央驻粤单位)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2.现任科员职务,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岗位要求外勤出差。
4.大学本科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备法律职业资格。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7年7月31日。
6. 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不得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9月31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式:
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推荐使用EMS)到我局政治处,地址为: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建业街1号,邮编:529000。邮件寄出的邮戳时间不得超过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下列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江门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律师资格有关证书复印件;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江门市公职律师事务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msfjzzc@126.com,邮件主题需注明:选调+考生姓名。
3.报名要求:
参加选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有关规定对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考察。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转任
江门市司法局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并在司法局网站及“江门司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3.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和“江门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由江门市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750-3887833、3887830;监督电话:0750-3887889。
附件:
1.江门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选调参公人员职位表
江门市司法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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