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治市委宣传部关于选调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市委宣传部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拟从全市范围内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市委宣传部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原则;
4.坚持事业为上、好中选优的原则;
5.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其中公务员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全额事业人员4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能吃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本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
3.长治市市直及各县(市、区)、乡镇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干部,其中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人员须已进行登记备案,报考事业岗位人员须为在编在岗的全额财政开支的事业人员或公务员(参公人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扎实的写作水平和深厚的理论功底,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在公文写作、理论研究、文艺创作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特殊人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面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国家级主要媒体发表过文章;第一学历为研究生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优先选用。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近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6.与市委宣传部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1.自愿报名。报名不限名额,符合条件人员自愿填写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未能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登记表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资格初审。报考人所在单位要对其个人基本信息和档案信息真实性进行资格初审,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个人档案以及报考资格要求有关的证明。初审合格后,认真填写《中共长治市委宣传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审核后加盖所在单位印章,于11月 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选调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若低于1:3,按比例减少选调人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选调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人数未达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选调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市委宣传部还要对选调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因证件不全、档案主要信息不实或有疑问及其他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情形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选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选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产生的人员缺额,不再进行递补。此后各环节均不递补。
5.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后两位小数。
6.组织考察。本次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单位评价考察人选,所有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市委宣传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与领导班子成员、本科室同志谈话了解人选表现情况,参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业绩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突出考察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发现选调过程中有打招呼、写条子、请客送礼等行为的;发现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发现在选调工作开始后变动职务的;发现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发现个人真实信息或档案信息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违反规定的。
7.组织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市委宣传部指定具备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专业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照规定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8.研究决定。组织召开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听取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荐、考试、考察情况的汇报,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试用人选,并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试用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市委宣传部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调入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张维斌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晓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党地方文化研究发展中心主任张越德,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明生,调研员范文科,市文明办副主任郭卫平,副调研员李树进,副调研员王仙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王士恩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具体负责选调事宜。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及其他有关事项由部务会研究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本次部机关选调工作,在部务会领导下,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要责成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推进。
二要实事求是,从严标准。选调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从严把握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印证依据。特别是考察要突出对参加选调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文稿写作水平以及相关业务素质的考察了解,确保选调人选质量。
三要公道正派,严肃纪律。选调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全程留痕、从严履责。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沟通交流,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难以把握的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宣传部选调工作领导组请示报告。
联系人:韩璐 联系电话:2192434
附件:中共长治市委宣传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长治市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2日
如果您是尊贵的VIP会员,却无法查看完整文章,那您一定是忘记登录啦!如果您还没有加入VIP,那可要抓紧咯,因为VIP会员可以看到网站所有精彩的文章,绝对物超所值!☞加入VIP会员
山西遴选群 559465933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