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科员2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公务员试用期满。
(二)中共党员,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从事材料文字撰写工作或具有行政执法经验者优先。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未满试用期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工作证、撰写过的材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选调的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报名时间:从公布日至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发至我局电子邮箱,并通过电话向我局确认。(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联系人:伍小姐,联系电话:0757-83121676。
地址:佛山市市东下路18号民主大院民主楼1003室,邮编:528000
邮箱:fsmzzj@fsmzzj.gov.cn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工作总结、业绩材料等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以适当比例选择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我局将参考综合成绩,根据人岗相适的需要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
(五)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办理有关选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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