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渭南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为市法学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为市法学会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注重基层工作经历和经验原则;
4.注重综合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名额
从县(市、区)及以下机关或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过渡)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县(市、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政法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28周岁以内(199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试用期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名人员需经个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渭南市法学会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若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名额的3倍,根据报名人数缩减选调名额。
3.报名材料包括:
(1)《渭南市法学会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附个人近期免冠小2寸正面照片,含电子版);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取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人近年来亲笔撰写的代表性文字材料3篇;
4.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2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5.报名地点:渭南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单位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市委大院 4号楼四楼
(二)资格审查
渭南市委政法委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面谈了解情况。一经发现报考人员相关资料弄虚作假,随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基础知识、经济社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调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不能按时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进入考察、体检,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考察由渭南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分赴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逐一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体检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地点体检。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履行相关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选调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由市委政法委办理选调考察试用手续,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能够胜任工作的,正式办理调入手续,身份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干部。
五、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过程由市委政法委负责,市委组织部指导、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请保持个人通讯联系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选调,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渭南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13—2126408
联系人:李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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