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按照《商洛市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机制促进教育健康发展若干规定(试行)》和《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同意,面向全市县(区)及以下学校为市直学校公开遴选教职工,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主要为商洛市小学、市特殊教育学校2所学校遴选教师24名。具体职位条件见附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为商洛市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正式参加工作后教龄满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任职经历及其他条件(以上所有时间均截止2015年8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商洛电大教学楼一楼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批准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县区人社、教体局须签注同意报考意见);
(2)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8月18日以后);
(4)本人参加工作时的正式录用文件或财政供养证明。(5)近期免冠2吋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遴选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在《报名表》上填写“审核合格”字样,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5、岗位开考比例。
为了形成有效竞争,各招聘专业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能低于1:3(紧缺薄弱学科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招录计划职位涉及的考生可以改报。因不足开考比例而被缩减招录计划职位所涉及的考生,不能改报。所有调整计划在现场资格确认后将在商洛市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公布。
6、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8月24日在商洛电大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必须凭证,须妥善保存。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课两科。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课每科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各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8月25日上午。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3、确定面试对象。按照遴选计划1:3(紧缺薄弱学科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8月27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申报职位专业的教育教学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组织、语言表达能力、粉笔字、仪容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问题将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和体检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工龄长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8月28日上午.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由招聘学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师德情况、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能聘用。
空缺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市人社局下发拟遴选人员通知。遴选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公开遴选实施方案,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申报对象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和提供本人实际情况。
3、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公开遴选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4、公开遴选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遴选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5、被遴选的教师按照录用单位的岗位要求,享受有关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914—2317722
监督电话:0914--2369580
附件:
1、市直教育单位岗位遴选职位表
2、商洛市2015年市直教育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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