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因工作需要,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科员1名,主要从事财务会计岗位工作。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表现好;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财会类专业,熟悉会计岗位业务及各类财务软件运用;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从清远市内各县(市、区)转任公务员的,必须在本市县级机关或乡镇级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含试用期),报考人员必须是科员职务;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9月25日。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自行登录http://www.qyks.gov.cn,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需提交的资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将报名表及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近照1张发至qysjdb@126.com邮箱。
(二)资格初审。
由我办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时间:2015年9月28日至30日。初审通过与否以收到我办人事部门电话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如进入选调程序,一律按科员职级办理调动手续。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条件的,视为自行放弃选调资格,按报考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人员;
3.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市接待办对报考人员信息保密;
4.咨询电话:0763-3367038,联系人:卢燕娴。
五、选调程序
开考人数要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
(一)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年度考核证明等材料到我办人秘处进行资格确认。凡有关材料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3:1比例来确定。
(4)体检和考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政审工作由我办负责。
(四)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经我办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www.qyk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上岗前与我办签订承诺书,承诺要在我办工作五年以上。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我办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公选王”或“公选王遴选网”
每天分享:遴选资讯、遴选考点、遴选真题、遴选预测题……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