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2019年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公务员调配管理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拟开展德宏州2019年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州总工会2人:组织宣教职位1人,经费审查职位1人;
(二)州委老干部局干部休养所老干部管理职位1人;
(三)州水利工程管理站水利工程管理职位1人。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和选调范围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选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受诫勉等问责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范围
全州县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职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职位选调人数3倍及以上的,取消该选调职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必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报名只能选择1个职位,不得多报或重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德宏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样本可从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下载。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到报考职位所在单位报名。
地址如下:
(1)州总工会:芒市广腊亮街54号,联系电话:2121195
(2)州委老干部局:芒市芒罕路2号,联系电话:2121746
(3)州水利局:芒市目瑙纵歌路13号,联系电话:2121346
3.报名时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单位证明(内容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历年年度考核等次情况、职位要求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要有档案管理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章);
(4)《德宏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
(6)本人签名的《德宏州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本人需按手印)。
4.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需真实、准确。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10日到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3. 笔试内容和形式。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时间180分钟,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4. 成绩公布。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相关要求。笔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培训班。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考察
按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进行,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还需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人选所在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体检及确定选调人选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初步人选意见,并对拟选调初步人选组织开展体检工作,体检合格后报州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医院由州委组织部指定。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选调资格。如体检出现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并报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开展递补工作。
(七)公示
选调人选确定后,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办理调动手续
州委组织部、各选调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单位在完成调动手续后一个月内确定选调人员的职务或职级,确定职务或职级时必须在本单位职务或职级职数限额内进行。若选调单位无相应的职级职数空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职级职数限额内按降低后的职级确定,并重新核定工资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州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公务员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不找门路,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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