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面向全市为市纪委监察局等12个市直部门所属的20个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
遴选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张掖市2014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进行。遴选对象要符合遴选职位(岗位)所应具备的人员身份、年龄、基层经历等相关条件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和相当营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与遴选职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各职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是指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遴选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部门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7月8日。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查同意后,到各遴选部门报名,审查报考资格,各遴选部门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所在单位及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基层工作经历及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从事某方面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本次遴选收取报名费150元。
本次遴选原则上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3,方可组织遴选工作。个别专业性强的职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放宽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四、遴选方式
遴选工作由各遴选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遴选采取考试(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考试(笔试、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结束以后,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遴选人数1:2—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遴选考察对象。
(二)考察。由遴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的考察工作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工作结束以后,形成综合考察意见。
考察组要重点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上弄虚作假的,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一)会议研究。遴选部门召开党组(党委、行政)会议,听取考察情况。会议综合考察人选情况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分职位按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
(二)体检公示。对各职位确定的拟遴选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由各遴选部门分别在新闻媒体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遴选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三)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遴选部门将遴选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后,公布遴选结果。
对遴选人员进行试用期试岗考核,原则上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遴选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分别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职位的公开遴选工作。遴选工作组织实施前,由遴选部门参照以上办法,牵头制定本部门、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遴选工作人员责任分工、考试办法、时间步骤、工作流程等相关事项,按人事管理权限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程序实施,特别是一些关键环节要严密组织,相关信息要及时通过遴选部门网站或其它形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遴选各环节出现违纪违规等相关问题,一经查实,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情节严重的,追究遴选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查询网址:张掖党建网(http://www.zydj.gov.cn/)
张掖市人社局网(http://hrss.zhangye.gov.cn/)
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察局:(0936)12388 市委组织部:(0936)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6)8360106
附件: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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