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局属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直属参公单位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遴选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遴选方法、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拓宽公务员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提升公务员队伍新进人员素质,为我市提升“三农三牧”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形式
市农牧业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自治区公务员局审批后,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三、遴选职位
市农牧业局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市草原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市农牧业局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工作人员3名。详见《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四、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各旗区机关及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各旗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 月2日后出生)。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一定的农村牧区工作经验(2010年11月2日前参加工作)。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实施步骤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2.报名费:12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04室。
联系电话:0477-8586029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身份、参加工作时间,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报考证明需说明是否同意报考。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反映工作实绩的奖励表彰、报考推荐表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农牧业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2.准考证打印。开考前一周,制作《笔试准考证》发送到报考人员的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粘贴与《报名推荐表》相同的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四)笔试
1.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不低于5︰1的比例组织笔试。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达不到5:1比例的,市人社局将对遴选职位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遴选职位计划取消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2.笔试试题由市人社局统一命制,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3日内,将在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4.笔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遴选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农牧业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需提交与《报名推荐表》相同的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审查毕业证要求: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市农牧业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5.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竞岗演说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3.面试须设立考官组,一般由7人组成。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职位计划遴选的最后一名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都列入考察对象。
(七)考察
根据加权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并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与考察对象人数1:2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不滚动记入考察成果。
1.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农牧业局共同组织,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同时,考察对象需提供近三年年度工作总结。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将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2.确定拟遴选人员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及职位匹配度等出具综合考察报告,提出职位比较人选,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市农牧业局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市人社局同意。
(八)公示与试用
1.公示
对拟遴选人员在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做出决定。
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九)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公务员公开遴选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遴选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七、其他
(一)对遴选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遴选人员与遴选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二)本次遴选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遴选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人社局: 0477-8586029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0477-8581908
附件:
2.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局属参公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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