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公安交管队伍建设,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等规定,大理州公安局拟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职位: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二)人数:10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大理州在编在职公务员(含人民警察)。
2.大理籍州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3.配偶在大理州内工作的州外人民警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爱岗敬业,热爱公安工作,奉献和吃苦精神强。
(3)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协作精神好。
(4)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选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其他条件
(1)学历条件:报名人员学历性质要求为普通招生计划,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转警条件;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及沟通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4)经所在单位和同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同意,不影响办理调动手续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
(2)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0月30日通过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yndlhrss.gov.cn)、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li.gov.cn)、大理公安内网、大理州公安局官方微博(腾讯●平安大理、新浪●大理公安在线、新浪●大理交警)、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人民广播电台、移动短信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布《大理州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 年 11月2日至11月8日。
2.报名地点: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大理市巍山路284号车管大楼6楼605室)。州外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可先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交警支队政治处邮箱(邮箱地址:dljjzzc@163.com),然后将相关资料直接提交到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
3.报名方式:报名者下载填写《大理州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后,直接到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报名。
4.报名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大理州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一式两份),表中内容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同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证明公务员身份的相关材料;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大理籍州外人员需提供户口册复印件或原大理籍证明材料;配偶在大理州内工作的,需提供配偶单位证明和结婚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11月8日前提交到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
5.资格审查由大理州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政治处)统一进行。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交警支队发给笔试准考证。
6.为了便于后期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将分为岗位一(男性)、岗位二(女性)。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1月1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知识、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公文办理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1月1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能测评、体检
完成面试人员直接进入体能测评、体检。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免于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由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成绩排名、体能测评、体检情况,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的要求,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州公安局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按有关规定进行为期7天公示。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选,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州公安局纪委、交警支队纪委派人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以及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联系电话:0872—2121844 联系人:王艳琼(13808768978)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公安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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