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于2015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六盘水市计生协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和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遴选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
二、遴选职位
(一)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4名(科员)
(二)六盘水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1名(科员)
三、遴选范围
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即通过公务员公
开招考录用人员)且在编人员中遴选;
六盘水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内已进行参公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工作人员中遴选。
四、遴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
(二)报考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4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六盘水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4月);
(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遴选岗位其他要求(见附表一);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不符合遴选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五、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六盘水凉都网、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同时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3日—4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表(见附件2)并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电子邮箱(362451759@qq.com)进行报名,也可直接到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康乐北路原计生委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所有信息视同本人填写。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考生所填信息及电话不准确等原因造
成无法联系影响遴选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资格审查
2015年4月13日—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比例的正常开考,未达到的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取消调整遴选计划数。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4张;
(5)工作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管理登记备案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7)《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登记表在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须有原单位审查意见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见附件2)。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实行闭卷考试,分值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每个岗位遴选人数的1:3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根据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非指定体检医院的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评价材料,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试用人选。
(六)公示
遴选试用人选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试用
公示无异议者实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八)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
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在市纪委和同级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参加遴选考试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遴选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若有回避要求的,一律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330878(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8323701(六盘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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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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