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面向州直机关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充实州财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州编办下达的增人计划,经州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选聘人员,公示选聘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若有行政编制人员自愿参加选聘的,一但聘用即视为自动放弃以前身份,转成事业身份)
三、选聘职位
选聘职位:黔西南州财政局信息中心事业工作人员1名
四、选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具有农业水利工程类或财经类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截至2015年11月1日工作满五年;
(二)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具有拟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名情形的不予报名。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日
上午:9:00-11:30 ,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黔西南州财政局人事教育科(兴义市沙井街州委大院内州财政局六楼)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或复印件。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财政局2015年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选聘资格。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黔西南州财政局党组公章。报名人员交近期(三个月内)白底正装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六、选聘方式
州财政局成立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教科。报名时间截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所有报名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书,进行面试并现场打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10分制,按面试分数排名取第一名并经体检合格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面试人员自理)进行考察,同时启动调动程序。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政府网站州财政局子网站及州财政局进行公示。若面试成绩第一名的人员出现身体或廉洁自律等其他不能调动的情况,则依次递补第二名进行考察并启动调动程序。
七、考察
经面试后成绩名列前茅且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州财政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州财政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调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三)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八、调动审批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调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
本次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州财政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州财政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859-3246147
州财政局人事教育科电话:0859-3239938
黔西南州财政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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