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加快推进沧州智慧城市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范围为:沧州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选调数量、岗位
此次共为沧州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沧州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5、身体健康。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1月25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11月2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报名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门一楼大厅(沧州市御河路50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两年年度考核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单位工作履历证明(工作时间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定为准)、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报考同一岗位的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四、考试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
(一) 笔试
1、 笔试内容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技术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占50%,专业技术知识占50%。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中国·沧州门户网站和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三)实际操作测试
聘请专家对考生进行实际操作水准测试。考试内容为实际操作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测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分别占50%、20%、3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资格复审
根据选调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国·沧州门户网站和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采取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的办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沧州门户网站和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中国·沧州门户网站和沧州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调动,不合格的,取消调动和聘用。
附件:
1、《沧州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沧州市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暂无)
咨询电话: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160667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3206528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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