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临沧市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公开遴选运营商的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4号),报经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推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及养医融合发展,决定对临沧市社会福利院实行公建民营改革试点。现发布公开遴选运营商公告:
一、临沧市社会福利院项目概况
临沧市社会福利院是2015年竣工的新建项目,位于临沧市工业园区内。总占地面积约20亩(13332㎡以上)。共有养老护理床位600张;总建筑面积15458.6㎡。包括:一号楼(楼高四层,建筑面积3211.14㎡,100个床位)、二号楼(楼高三层,建筑面积3137.69㎡,200个床位)、三号楼(楼高七层,建筑面积8620.03㎡,300个床位,配有电梯)、四号楼 (楼高二层,餐厅,建筑面积489.74㎡);配套设施物含现有200张床及床上用品、办公用品、厨房餐厅用品、生活家具及部分医疗康复器械、部分绿化设施等。总资产价值约6000万元。
临沧市社会福利院业务范围:开展养老服务、保健护理、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精神慰藉、托管护理和养老护理员培训等有偿服务。为推进养医融合发展,确定三号楼300张床位重点提供养老入住服务;二号楼200张床位作为医疗机构住院部和福利院失能、半失能老人特护床位;一号楼作为门诊医技综合楼。
二、运营方式
(一)临沧市民政局将临沧市社会福利院房屋和部分设备以及经营管理权在约定期限内交由运营商管理、使用、经营,通过对部分房屋改造设立老年病医院,完善福利院设备设施,使福利院达到“养医结合”服务功能,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养老和医疗一体化有偿服务。
(二)运营商实行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有偿服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接受临沧市民政局行政监管和财务稽核。
(三)按双方约定比例按年在利润中提取运营管理发展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四)运营期限15——20年,具体由双方商定。
三、竞争性谈判程序
发布公告,广泛寻求合作伙伴。根据公告期限截止报名情况,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由竞争性谈判工作小组与报名者洽谈并对报名者提供的运营方案进行百分制评分。根据谈判情况和综合评分提出推荐性意见,报市民政局党组确定运营方。结果报临沧市人民政府。
四、资格和条件
(一)有意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民营企业法人、民办医疗机构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和自然人。有养老服务运营管理经验及队伍、从事与养老服务、医疗机构、养医结合运营的公司和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征信管理系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满足临沧市社会福利院运营过程中的软硬件建设和人力配置等必须的资金投入。
(三)承诺改造临沧市社会福利院一号楼和二号楼,按《二级老年病医院基本标准》投资设立一所二级老年病医院,科室设置、医技人员和设备设施配备符合规定要求和老年病诊疗方向、基本满足中西医结合功能,推进养医结合发展
(四)承诺投资完善临沧市社会福利院养老设备设施,运营管理达到《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规范管理要求。
五、运营要求
(一)确保发展养老服务业。养老服务用途不变,开展社会养老有偿服务,探索养医结合服务经验,培养发展养老护理人才,助推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确保国有资产不损失和保值增值。严禁将临沧市社会福利院的品牌和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他项权利设置,防止资产流失。
(三)确保安全生产。在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和各类纠纷等责任,均由运营者承担。
(四)设立风险保障金。运营方以押金形式一次性缴纳风险保障金。风险保障金数额双方商定。
(五)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按规定提取临沧市社会福利院固定资产折旧费,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六)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30日。公告期限内报名有效。欢迎有意者报名洽谈。
七、其他
(一)报名地点:临沧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住址:临沧市工业园区)。联系人:周宪华。电话:0883-2122703;13988306864。邮箱:zxh996@163.com。
(二)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资质证明材料:公司(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从事养老服务或医疗服务的企业或社会组织须提供业绩证明。3、2012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临沧市民政局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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