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鹰潭市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鹰潭市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遴选单位: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遴选职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鹰潭市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鹰潭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
鹰潭人事考试网(www.0701.jxpta.com)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本市范围内(含省直驻鹰单位)区(市)、高新区、龙虎山景区、信江新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本市范围内(含省直驻鹰单位)区(市)、高新区、龙虎山景区、信江新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本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区(市)、高新区、龙虎山景区、信江新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在现单位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连续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其他特定年龄要求的,考生报考该职位从其规定。
5.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
6.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应在面试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由遴选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市直单位遴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9:00至11月4日17:00,报名地点为报考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公务员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具体步骤如下:
报名人员需填写《2021年鹰潭市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及县级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和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宽高比3:4的同底电子照片,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职位报名条件,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遴选考试资格。11月8日下午5:00前,各遴选单位将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
1.本次遴选笔试报名免费。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遴选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若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5:1,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11月5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
四、考试
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考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本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比例不得低于2:1,若仍达不到的,酌情减少遴选计划。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继续开考。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面试时,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察、确定人选及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遴选计划数3人及以下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计划数为4人及以上的,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拟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情况等),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综合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选并告知遴选考生。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综合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体检环节,因拟遴选人员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公示、任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体检合格后,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因试用不合格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试用。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如遴选人员职务职级高于遴选职位的职务职级,按遴选职位的职务职级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有关公告。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01—6431561
附件:
1.2021年鹰潭市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2021年鹰潭市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21年鹰潭市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4.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5.2021年鹰潭市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1日
江西遴选群 22186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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