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7名,详见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一)报考机关、参公单位
为全市机关已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为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4月27日之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具有两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到2015年4月27日);
5.近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彩色照片3张(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机关、参公单位的,还须提供加盖现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有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填写《亳州市直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对在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和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专业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数。
(四)领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2015年5月9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节假日正常上班),凭有居民效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时间:2015年5月10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职位遴选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由遴选单位以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
体检参照健康体检标准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遴选单位依据遴选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相关信息和材料、有无报考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填写《亳州市直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考察表》。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遴选单位按照1:1的比例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和调动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务、技术咨询:0558-5118606
(二)政策咨询:0558-5132016
(三)监督举报:0558-557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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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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