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林业种子种苗管理站遴选林业种子种苗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加强凉山州林业种子种苗管理站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干部的办法(试行)》(凉组通〔2011〕8号)和《州直部门从生产一线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凉组通〔2012〕4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拟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凉山州林业种子种苗站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凉山州林业种子种苗管理站编制空缺情况
凉山州林业种子种苗管理站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实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空编3名。
二、遴选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崇尚实干的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遴选职位及名额
林业种子种苗站工作人员1名(一般管理七级岗位)。
四、遴选对象
参加遴选人员应当具备遴选职位的身份条件。在全州林业系统在编在职(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中遴选。
五、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2.具备农、林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林业种子种苗管理、科研工作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
3、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八级岗位,或从事林业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满一年、林业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满两年及以上的人员。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以及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备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和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近五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任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截止时间为1月27日下午16:0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地点:凉山州林业局人事科。
3、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的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须经主管部门出具签注同意报考意见证明)。
(3)交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及同版jpeg格式电子照片。
(4)须提交本人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鲜章)。
(5)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凉山州林业种子种苗管理站2015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
(二)资格审查
由州林业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和报名相关材料的形式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州林业局遴选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人员与遴选名额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
1、笔试。笔试科目:《林业种子种苗管理》。卷面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遴选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由州林业局遴选考察组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州林业局遴选考察组公示、通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遴选考察组根据报考者在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成绩公布。资格审查情况、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在凉山州林业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2、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复检与递补: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州林业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察。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遴选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合格者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并在凉山州林业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州林业局党组研究确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七、缴费标准
按川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规定收缴每人笔试考务费50元、面试考务费80元。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遴选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机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州林业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
凉山州林业局人事科:0834-2163897。
凉山州林业局监察室:0834-2161456;
凉山州林业局
201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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