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体检、考察工作方案
公选王遴选网讯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16〕5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时间: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三)地点:省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蜀山区祁门路298号省检察院机关大楼十楼1005室)。
(四)资格复审要求。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笔试准考证、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4、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证明原件。5、30030和30032两个职位要求提供法律职业证书A证原件和复印件。6、各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面试
(一)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面试组织。面试由省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并全程接受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的监督。
(三)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官组。考官组为7人,由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选派考官4人。
三、成绩合成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要求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考察由省检察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档案,并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有关要求,在安徽省检察院网和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检察院政治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3696620、63696433
监督电话:0551-63696592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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