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选调参公和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环保厅党组研究,拟面向全省环保系统考试选调参公和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一)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环境管理岗位参公人员2名;
(二)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环境宣传教育岗位事业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参公人员选调条件
全省环保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5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主任科员以下(含),在环保系统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熟悉环境管理、一线环境执法等方面工作,有较好的综合文字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当地人事部门允许选调。
(二)事业人员选调条件
全省环保系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35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2年以上,有较好的综合文字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在设区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5篇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当地人事部门允许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zhangping@zjepb.gov.cn。报名人员需书面填写《浙江省环保厅选调人员报名表》,向当地人事部门了解人员调动政策,并经所在环保局盖章同意。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为主起草的重要稿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等材料,请一并扫描后发至报名邮箱。选调通知已发布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www.zjepb.gov.cn),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1月20日。(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选调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资格审查。由省环保厅人事处会同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和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发出同意报考的通知。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选调计划,报名人数3人(含)以上6人以下的,减少1个选调名额;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四)体检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个人综合情况和岗位需要,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实际进行递补。
(五)公示调动。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选,经厅党组会审议后,在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当地人事部门同意,报省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张平;联系电话:0571-28869020。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6日
相关附件:选调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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