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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要求,省民政厅拟面向社会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年轻干部。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民政厅具体负责实施。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职位与计划
共选调6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团结协作精神强,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应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报考全额事业单位的必须具有全额事业单位编制性质。
5、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现职位或岗位工作满1年;
7、报考人员为担任管理七级岗位及以下人员,或相当职务人员;
8、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周一)08:00至6月25日(周日)18:30(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hnrcsc.com/bm/)按照岗位对岗报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选调条件,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个人经历等报考信息。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系统内需上传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盖红章验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省民政厅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在6月26日-30日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审查意见。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内查看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
(三)职位计划调整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参选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民政厅与省人社厅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2:1开考,达不到2:1的将核减相应岗位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7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7:00时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点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束一周后可在湖南民政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七、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省民政厅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合法途径聘用的审批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确定面试人选
省民政厅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三)面试
面试由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评报考者的语言表达 、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八、成绩计算
文字综合职位总分数=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财会职位总分数=笔试分数30%+财会业务30%+面试分数40%。
系统操作职位的总分数=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由省民政厅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省民政厅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省民政厅党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十、公示与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湖南省民政厅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对选调对象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省民政厅报省人社厅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考务咨询电话:0731-84502086、84502094。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502083
湖南省民政厅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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