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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体检、考察工作方案
公选王遴选网讯 按照《安徽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17〕43号)规定,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省委政法委机关遴选公务员面试及体检、考察组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人选范围
省委政法委机关公开遴选3人、省法学会公开遴选1人。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务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实际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11月17日(8:30—12:00),请面试入围考生到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东210室)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或曾经从事政法工作(须明确具体工作岗位和职责等)证明,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干部任免表等相关材料。如考生系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注明转任到本级机关的具体时间。(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经审查,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组织方式
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安排组织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题本设3道题,答题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面试工作人员(监督员、计分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并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规定分别差额确定5名省委政法委机关遴选职位和2名省法学会遴选职位体检、考察对象人选。体检由省委政法委统一安排、考生自行承担费用,在指定医院进行。根据体检情况,由省委政法委成立考察组,对7名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的时间安排另行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考察合格者,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省委政法委机关委务会议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安徽先锋网、安徽长安网以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公示无异议后,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面试及体检、考察等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由省委政法委政治部具体承办。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委政法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2609793
监督电话:0551-62607796
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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