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调任)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王遴选网讯 为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调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调任)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国党政机关选调副处级干部1名、主任科员(含)以下干部6名。
面向国有研究机构(高校)调任研究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调任)对象和条件
(一)关于选调对象和条件:
1、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乡科级正职(含)以下职务。
2、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0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研究能力强;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学历,专业不限。
同等条件下,有党委、政府研究室及办公厅(室)系统从事文字工作经历、担任过重要综合文字组织起草工作的同志优先。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调任对象和条件:
1、国有研究机构(高校)在编在岗的研究工作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等同副处级以上职务。
2、调任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忠诚可靠、作风端正、责任心强;
(2)具有自由贸易、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研究背景以及相关工作经历;
(3)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研究能力强;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0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任: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关于选调的程序
1、发布公告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南海网、海招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相应递减选调名额。
3、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业务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5、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拟定选调人员名单,经省委政策研究室会议研究后,在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二)关于调任的程序
1、发布公告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南海网、海招网等媒体上发布调任公告,接受国有研究机构(高校)研究人员的报名。
2、资格审查和考核
对照选调对象条件,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按照比例进行筛选,筛选出的报名者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或证明材料提供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按要求接受调任单位安排的题目考核。
3、提出调任人选
经省委政策研究室会议研究,提出调任人选。
4、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5、考察和体检
省委政策研究室派出考察组到拟调任人选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调任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经考察合格的拟调任人选将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集体讨论决定
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省委政策研究室会议研究,提出最终调任人选。
7、调任公示
最终调任人选将在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8、报批
公示完成后,由省委政策研究室向省委组织部履行报批手续。
9、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任、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公选王遴选网提醒您: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节点)。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1)报名表(须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表格附后);(2)个人简历;(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复印件;(5)近期正面蓝底证件2寸彩照(电子相片);(6)相关任职文件复印件;(7)如有公开发表的文章或研究材料一并提供。
(四)联系人:何平川
咨询电话:(0898)65314066
传真:0898-65314066
电子邮箱:hnzys529@163.com;hnzys529@126.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委1号楼529室。
邮编:570203
附件:
中共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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