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王遴选网导读: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有关情况。
本次联合惩戒对象: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最高法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招标从业人员。通知还明确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推送平台及查询方式。《通知》提出四项具体惩戒措施:
一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等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标准,在评标阶段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
二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人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时,将优先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推动招标活动更加规范、高效;
三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活动。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不得聘用失信被执行人为评标专家,对聘用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专家,将及时清退;
四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活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聘用招标从业人员时,将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对从业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人员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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