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深入扎实整治金融乱象,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金融乱象”一词近来频频出现,银监会在传达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时也提出,要着力防范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有计划、分步骤,深入整治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业务等市场乱象。
>>>金融乱象存在的问题:
拿同业业务来说,原本是银行流动性管理工具,相当于整体金融市场的资金“调拨器”,用来调节银行间的资金余缺。但这几年,同业业务开始“异化”变味,成为银行“倒资金”获取利润的主要来源。有些小银行并没有多余资金,通过发行同业存单向大银行融入低价资金,再用这笔钱购买其他银行发行的同业理财,资金过一道手,就能赚取两头的差价;有些银行陈仓暗度,通过券商、基金、保险等通道机构,将资金投入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等信贷受限的行业;还有一些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汇集资金,再把这些资金加杠杆,辗转投入债券市场或是股市……产品层层嵌套,风险相互交织,资金每倒手一次就加一道杠杆、要求一份回报,导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随之抬升,也给整个金融体系埋下风险隐患。
>>>整治金融乱象的具体措施:
■更加主动防控金融风险
要坚决按照“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的总体要求,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按照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排查风险、稳妥有序、强化问责、标本兼治的要求,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信用风险管控,切实摸清风险底数,客观反映不良贷款状况,坚决纠正掩盖不良贷款的行为。合理控制房地产融资业务增速,有效防范集中度风险,严禁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新预算法。
二是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将交叉金融业务等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合理控制期限错配水平。
三是规范交叉金融业务,落实穿透原则,根据基础资产性质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不得对新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实施多层嵌套。
四是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严格落实“双录”要求,做到“买者自负”,切实打破“刚性兑付”。
五是加强互联网金融与信息科技风险防控,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加强商业银行对大学生的金融服务。
六是加强外部冲击风险防控,提升外汇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跨境并表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充足,有效防控海外合规风险。
■大力治理金融乱象
一是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为目标,全面排查,列出清单,逐一整改。
二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场乱象整治和系列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量大、涉及面广,而且内容上有交叉,对象上有重合,实质上有共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要统筹谋划,结合自身实际统一布局资源,落实责任,有序推进。
三是严格开展自查和检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开展全系统自查及“上对下”抽查,对于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责任人和责任机构,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四是注重问题整改。要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教育,全面增强银行业员工遵纪守法合规意识。如对于票据等重大案件要举一反三,通过技术、法律、管理等手段堵塞漏洞,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案件高发势头。
■切实弥补监管短板
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及时弥补监管短板”的决策部署,弥补当前银行监管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一是抓紧补齐制度短板。经过制度漏洞排查,目前已确定三大类、26项监管制度短板工作项目。要及时补充完善银行股东管理、交叉金融产品等暂缺的监管制度,尽快研究制定一系列急需的监管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仍存在漏洞的监管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对标监管制度,抓紧梳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空白和漏洞,逐步增补完善。
二是着力强化股东监管。强化股东资质审查、关联关系审查和资金来源审查,加强股东准入监管。强化对股东行为的持续监管,严禁不当干预经营决策,严禁通过关联交易获取不当利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梳理主要股东及关联方情况,掌握其重大变化,强化股东授信审查,防止套取银行资金。
三是持续创新监管方式。各级监管部门要围绕银行业务结构和风险变化状况,锁定高风险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提升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非现场和现场检查工作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坚持纠罚并重、罚没并举、机构人员“双罚制”,充分发挥监管处罚的震慑作用。
四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不断扩展风险信息披露范围,建立规范的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以消费者是否能充分理解产品作为衡量标准,不得隐瞒风险,不得误导消费者。
整治金融乱象,并非要将相关业务“一棒子打死”,而是要还原其本来面目,为实体经济做好服务。此前有不少人质疑,难道同业业务就真的成了“万恶之源”,要全部停止吗?实际上,市场已经做出了回答。经过快速收缩后,市场开始发生结构性变化,同业业务总体规模下降的同时,一些低杠杆率、低风险的同业业务开始回归,市场正在逐步恢复正常功能。整治并非压制,而是正本清源,分类处置,区别对待,既要消除这几年形成的顽疾,也要给市场健康发展的空间。
金融风险的源头在于高杠杆。虽然一些金融业务的正常市场功能正在逐步恢复,但乱象并未根除,仍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有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实体经济杠杆率较2016年末上升了3.3个百分点,杠杆率的上升映射到银行业,就是信贷的增长。然而这一趋势有可能转向。未来一段时间,国企降杠杆将成为重中之重,同时还将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此相应的金融业杠杆也需支持配合,整治金融乱象不单要防止新生“病症”,更要在经济去杠杆过程中继续拆除、分解原来的高杠杆,祛除“病根”。
当然,金融风险并不是一天形成的,治理乱象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业务跨市场、跨行业,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化解风险也要层层剥离,破圈解链,否则在给市场纠偏时,还会引发处置风险的风险。金融系统是一个高效运行的有机体,就好比人治病时要考虑机体承受力,借助人体自身的恢复自愈力,整治金融乱象也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在保持市场稳健运行的前提下,有效去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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