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您将跳转至新网站进行购买,购买成功会自动刷新当前页面。
取消
立即开通
公选王官网 公选王网校 公选王APP
扫描下载“公选王APP”
加入VIP
提醒(0) 欢迎您! 登录 注册 会员中心 微信
15072428589
【司法遴选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考试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选王遴选网 lx.gongxuanwang.com 2017-08-29 阅读: 2470

收藏 打印 【字体:

分享:
[公选王遴选网导语]
​8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了法官法等八部法律修正案草案。

法官法等八部法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司法考试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7年8月28日,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提请审议。

该草案对法律职业人员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作出规定,为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供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应当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但对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没有要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昌友表示,为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应当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同时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此,草案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作出了相应修改。

草案明确规定,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建立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后,此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怎么办?为做好有效衔接,草案规定:“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推荐阅读】

【司法遴选重要考点】习近平谈冤假错案:做纠错的工作就是为了弥补伤害!

【司法遴选考点】胡仕浩:五个“坚持”继续将司法体制改革推向深入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公选王”或“公选王遴选网”
每天分享:遴选资讯、遴选热门考点、遴选真题、遴选预测题……

上一篇: 【工商遴选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侵犯商业秘密予以明确界定

下一篇: 【司法遴选考点】人民法院组织法:明确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法律地位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

  • 热门专题
  • 热门点击
  • 今日文章
关于我们| 严正声明| 联系我们| 申请友链| 付款方式| 网站导航| 今日更新
公选王网校——公务员遴选在线学习平台 公选王公务员遴选网——15年专注遴选研究 公选王网站——中国公选遴选考试培训领跑者,专注遴选考试培训研究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删除或者支付稿酬。
售前咨询:
131-6465-6773 / 150-7242-7607
售后服务:
150-7242-8589 / 173-6330-3787
在线咨询

题库

APP下载

回到顶部
在线咨询

题库

APP下载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