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您将跳转至新网站进行购买,购买成功会自动刷新当前页面。
取消
立即开通
公选王官网 公选王网校 公选王APP
扫描下载“公选王APP”
加入VIP
提醒(0) 欢迎您! 登录 注册 会员中心 微信
15072428589
【司法遴选考点】汪海燕:“以审判为中心”需完善辩护制度

公选王遴选网 lx.gongxuanwang.com 2017-09-06 阅读: 2383

收藏 打印 【字体:

分享:
[公选王遴选网导语]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理解“以审判为中心”?如何在庭审中确保事实、证据等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日前,问就这一话题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汪海燕教授。公选王遴选网为您梳理相关内容,方便您学习。

问:“以审判为中心”是否意味着案件都要经过庭审?会不会造成案件积压?

汪海燕:“以审判为中心”并非要求每起案件都要进行实质化的庭审。审判中心与庭审实质化是关系紧密但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当前,案件激增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如果没有合理的程序分流机制,那刑事审判系统很可能难以承受,必然会造成案件积压,最终损害司法权威。

据统计,近几年,全国法院判处拘役以下刑罚的占40%以上。对于这些被告人认罪的轻微犯罪案件,在保障其合法权利前提下,可以通过不起诉、简易程序、速裁程序以及其他认罪认罚机制解决。

因此,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同时,也在同步开展“完善刑事诉讼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问: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

汪海燕:“以审判为中心”不单单是刑事诉讼制度层面的改革,而应该是包含诉讼制度、司法体制等多层面、立体化体系化工程的完善、构建

其中,确保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核心,“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是落脚点。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文件,都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了政策性依据。

除此之外,还需要进行体制方面的改革,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修改法官法等法律,完善法官考评机制,解除法官后顾之忧,赋予其抵御外来干涉的底气。

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还需要在哪些方面予以完善?

汪海燕:实现“以审判中心”需要重点完善相关诉讼制度或规则。比如,要解决被告人不认罪认罚案件中,控辩双方有争议的关键证人出庭问题。有争议的关键证人不出庭,不仅从实体上难以查明事实,而且在程序上还剥夺了被告人的质证权。因此,不仅要明确哪些证人应当出庭,还要明确不出庭的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

另外,还需要完善辩护制度,尤其是法律援助制度。“以审判为中心”及庭审实质化加剧了控辩双方的对抗。如果没有律师的帮助,庭审实质化的公正可能就要打折扣,甚至可能恶化被告人的处境。尤其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没有完善的辩护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很难保证被告人认罪的明智性和自愿性,导致冤错案件发生。

因此,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以完善的辩护制度和较为发达的法律援助制度为依托

【推荐阅读】

【司法遴选考点】司法部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

【政法遴选重要考点】适应改革发展要加强立法 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公选王”或“公选王遴选网”
每天分享:遴选资讯、遴选热门考点、遴选真题、遴选预测题……

上一篇: 【统战遴选考点】张裔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下一篇: 【政研室遴选考点】要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

  • 热门专题
  • 热门点击
  • 今日文章
关于我们| 严正声明| 联系我们| 申请友链| 付款方式| 网站导航| 今日更新
公选王网校——公务员遴选在线学习平台 公选王公务员遴选网——15年专注遴选研究 公选王网站——中国公选遴选考试培训领跑者,专注遴选考试培训研究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删除或者支付稿酬。
售前咨询:
131-6465-6773 / 150-7242-7607
售后服务:
150-7242-8589 / 173-6330-3787
在线咨询

题库

APP下载

回到顶部
在线咨询

题库

APP下载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