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根据中央巡视组有关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民航有关票、证,加强内部管理,经报民航局领导同意,决定从2017年10月15日起取消签发和使用公务乘机通行证。
《通知》要求,各证件签发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已使用证件和剩余证件情况,并对现有剩余证件集中组织销毁。要按照《公务乘机通行证有关情况表》如实填写自2013年7月起领取证件、已使用证件、剩余证件、销毁证件等情况,于10月31日前报民航局。
《通知》指出,各证件使用单位要立即研究并启用证件取消后可行的替代措施,确保企业运行和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对于局方公务活动、公司生产运行、飞行学员训练飞行等确有进出机场控制区工作需要的,应按照空勤登机证管理和机场控制区管理要求尽快向相关单位提出机场通行证件申办申请,各空勤登机证制发单位、各机场公司、各机场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审核、制发工作。
《通知》还要求,证件取消后,各安检机构要加大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违规使用证件进出机场控制区事件发生。一旦发现,应立即将证件没收,并通报所在地区管理局公安局或监管局空防处,由管理局公安局指导监管局空防处进行销毁和调查,并联合机场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公务乘机证设立之初主要是为了加强民航安全检查,方便机务保障人员执行任务,无论是管制员、签派员、飞行员、民航局方面的检查代表,还是民航机务实习人员,只要持“公务乘机通行证”(业内俗称“红单子”)可以在计划外加入机组“搭便车”。然而,随着发放证件基数增长,有些地区存在审批不严格等问题。此次民航局取消“红单子”对避免公器私用、规范公务空乘使用具有重大意义,管制员、签派员、飞行员、局方检查代表的“福利”或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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