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走过了20年的发展历程,《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先后出台,推动了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目前,全国共开设高职院校1359所,在校生数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但是,面对社会的殷切期望、产业转型的迫切要求、学生职业发展的现实需要,高职教育的发展仍然存在诸多限制,亟待获得政策上的支持。
一、优化高招录取制度,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在生源总量下降的同时,本科和专科招生计划并没有同比例下降,本科院校反而逆势扩张,院校之间招生竞争更加激烈,高职院校有被边缘化之虞。高等职业教育目前只设置专科层次,高职毕业生的升学通道较为狭窄,主要有专转本、专接本、专升本等形式,部分省份试行了高职本科分段培养和高职本科联合培养,但由于占用了本科院校招生指标,本科院校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职教本科、研究生教育的缺失,制约了完整高职教育体系的构建。我们应当建立起由硕士、本科、专科层次共同组成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实行“升级不升格”政策,允许《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确认的3000个高职国家骨干专业招收本科生,开展高职本科教育,并逐步开展高职硕士点建设。
二、高职院校需要跳出“职业”二字的限制,培养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高职院校命名规则要求院校名称中加入“职业”二字,一般称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不过,境外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院校并不专门强调“职业”属性,如德国的亚琛应用科技大学、韩国的木浦科学大学等。高职院校在与这些境外院校进行交流时难以对接。根据高等教育法,高职教育以“立德树人”为宗旨,以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不是针对岗位的专门职业培训机构。“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倡议对应用型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高职院校需要跳出“职业”羁绊,培养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文化素养与技术技能相融汇、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的创新型人才。
三、降低公务员、大学生村官招录门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的报考学历条件是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但在实际招录过程中,许多非领导岗位也抬高至本科以上学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担任大学生村官,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省份将报考条件限定在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把包括农村急需的电子商务、农、林、渔、牧等适合到农村工作的高职院校毕业生排除在外。而恰恰来自农村的高职毕业生可能对农村的情况更加了解,他们可以通过自己所学,带领乡村农民开展科学种田、水产养殖、蔬菜园艺等,实现共同致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自己的贡献。2015年高职教育质量年报显示,高职院校91%的毕业生为家庭第一代大学生,52%的毕业生家庭背景为农民与农民工。因此,高职教育天然具有扶贫和阻断代际贫困的职能。如果高职毕业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顺利进入公务员和村官队伍,将有助于增强高职教育的吸引力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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