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就其基本含义而言,是指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团结、激发社会活力、防范社会风险的一系列体制机制、组织安排和工作过程。人类社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受不同的历史文化影响,基于不同的国情和治理需求,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治理制度和体制机制。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对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总结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在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对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大意义。
统筹发展与治理
发展与治理有着十分紧密和复杂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会对传统的社会治理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出变革要求,而不平衡、不全面、不协调、不可持续的发展,则会影响社会团结、破坏社会和谐,带来治理困境。另一方面,僵化落后的社会治理会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则可以激发发展活力。因此,努力推进发展与治理良性互动,需要正确看待发展、科学引导发展,同时在发展进程中持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始终注重统筹发展与治理,不断深化对发展与治理关系的认识,努力推进发展与治理良性互动。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持续推动发展是我们面临的紧迫课题。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GDP总量只有3600多亿元人民币,82.1%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贫困人口占比达到97.5%。没有发展就不能消除贫困、改善人民生活,社会治理就缺乏坚实基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就无法体现。40年来,正是由于我们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才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我们党在发展中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得以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邓小平同志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强调用法制保障社会安定团结,为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习近平同志强调,“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必须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统一。只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只有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社会稳定才能具有坚实基础。要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习近平同志的这一重要论述,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统筹发展与治理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揭示了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基本规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党密切关注发展进程中的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
与时俱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密切关注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变化。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们党牢牢抓住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大力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极大改善和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党的十九大在科学分析我国发展形势的基础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关系社会治理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要求我们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化解影响社会秩序和活力的新的结构性矛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根本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顺应人民需要的变化,我们党在不断增加人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有力促进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所引发的变革是全方位、深层次的和整体性、历史性的,社会利益主体、行为主体日益多样,利益关系日益复杂。例如,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仅带来生产力的大解放,也带来社会成员身份、利益等方面的变化和持续增强的社会流动;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分工的持续发展,带来了职业结构、人口结构以及城乡形态的巨大变化;社会组织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从传统形式到现代形式,正在成长为重要的社会力量;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以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虽然仍在继续发挥作用,但也表现出不适应社会形势新变化的一面。比如,面对大量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员,传统的以单位为基础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就表现出覆盖范围不足;面对数以亿计的流动人口,传统的以属地为基础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就表现出治理能力不足;简单依靠行政手段的管理型治理显得力不从心;等等。
面对客观形势的变化,我们必须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致力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根据社会治理客观形势的变化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努力实现社会发展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经验的总结,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科学指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培育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深入研究社会治理规律,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增强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充分把握我国社会运行条件和机制发生的变化,深刻分析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活力的因素,寻找相应的治理对策和方式方法。从基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治理转变为面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治理,从封闭的区域性社会治理转向开放的系统性社会治理,从人口低流动性的社会治理转向人口大规模快速不均衡流动的社会治理,从面对低风险的社会治理转向应对高风险的社会治理,我们党不断深入研究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理实践的深刻总结,体现了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局部与整体相统一的现代社会治理辩证思维。这就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大力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促进社会内部各子系统的关系协调以及社会系统与外部环境的良性互动,统筹常规治理与动态治理、应急管理,实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虚拟与现实、国内与国外的良性互动。在这一过程中,必然要求综合施策,协同运用多种治理方式方法,促进德治、法治和自治相结合,特别是注重社会运行分析和预警,防患于未然,化解矛盾于局部,解决问题在基层。同时,要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把培养一批专家型社会治理工作干部作为重要任务,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而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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