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共享经济伴随着“互联网+”得到持续快速发展,这种新模式也带来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充分应用,有力地促进了包容性增长。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不到3000亿元人民币,2017年市场交易总额已近5万亿元人民币,2018年突破7.5万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共享经济影响范围也在逐步扩大,从起初的房屋、汽车高价值领域向自行车等其他领域不断延伸。
共享经济融合了理念、技术、模式以及制度等多层面的创新,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较为活跃的新动能。当前,我国共享经济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盈利已成为行业发展“痛点”。应抓住我国共享经济发展的症结,精准增加有效供给,强化平台运营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平台的监管力度,推动共享经济平台走出盈利困境,实现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一、行业火爆难掩盈利困境
作为一个面向不特定人群的服务性平台,判断用户需求是共享经济平台解决的首要问题。比如,共享经济若计划在私厨领域发展,就应当准确评估私厨的需求以及目标,同时还应妥善处理饮食卫生以及价格的问题。一旦判断失误,则很难盈利。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用户需求具有动态变化的特点,其变化不止是用户需求变化所致,还与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应用的程序、技术以及成本等因素有关。
其次,共享经济平台只有拥有足够的用户黏性,才能持续盈利。一方面,在共享经济平台发展的早期阶段,很难保障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共享经济的风险存有不确定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用户黏性。这两方面的因素不仅限制了共享经济平台的利用率,也影响了供需双方的积极性,降低了盈利模式的价值。
在平台运营方面,标准的服务、有效的用户评价、具有市场需求的物品、适当的经济规模等问题,都是共享经济平台运营必须考虑的重点。优步、爱彼迎等公司之所以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是由于其为用户平台提供了住宿与载客服务,并且住宿与出行对每个用户而言都是刚性需求,有着很高的频率,因此这些公司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与指标。相较而言,以租借为主的共享经济平台,由于供给方给予的物品没有明确的标准,需求方很可能在平台不能获得与预期相匹配的服务以及品质。
在监管方面,我国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衍生了不同类别的共享经济平台。最初的共享经济平台是为了分享闲置资源,和平台一起获得收益。然而,由于监管缺失、市场混乱,许多资源在日趋饱和的状态下呈持续增加态势,让共享经济市场逐渐“变味”,多余的产能和闲置资源不仅加重了社会负担,也偏离了共享经济的初衷。比如,共享单车的盈利模式并不是简单的经济盈利,已异化为通过押金租赁的方式获得社会资金,这种盈利模式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
二、抓住“痛点”精准施策
推动共享经济平台走出盈利困境,需要抓住共享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症结,精准增加有效供给,强化平台运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平台监管,实现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共享经济平台需要增加有效供给,推进持续盈利,提升共享经济的盈利和效益。首先,应识别用户的有效刚需。为提升有效刚需分析的科学性,可以借助市场调查、数据整理等方式收集材料。其次,应结合用户体验,提高用户黏性。为了确保供给的有效性,用户密度必须小于资源密度,惟其如此用户才能随时找到资源满足要求。而针对密度不足的情况,可以自建资源池,改善相关资源的供应密度。
二是共享经济平台需要强化运营管理,明确营销定位。共享经济平台有序健康发展,需要持续不断优化平台运营,明确平台营销定位。现代共享经济作为一种平台经济,首先应有效识别和选择两大类目标客户群体,即明确需求方和供给方的客户群体特征,以此来确定进入共享经济的领域和权利;其次,要明确需求方与供给方的营销定位点,即关注双方在价值层面各自真正的需求,为运营管理提供明确的目标指向;再次,通过产品服务、价格服务、渠道服务、信息服务与定位点结合,最终确定合理的运营管理模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平台监管。共享经济的本质,是利用互联网实现信息对接,对供需双方的闲置资源进行重新管理与分配。共享经济的盈利模式是双方交易时,结合交易收取佣金。从法律层面来看,共享经济平台应做好监管工作,建立信用评价、平台准入、资源审查机制,对其进行安全、全方位的平台监管。从政府监管层面来看,相关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法令,出台监管方案,保障共享经济模式的有效管理。特别是在大数据时代,应将大数据运用于公共行政管理与服务中,有效提高政府监管水平与效率,为共享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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