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立足本职做好主业与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有机统一中守正创新,以纪检监察强党建、为人民、促发展的担当作为,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决扛牢“强党建”的重大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其中最根本的就是党的政治建设,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坚定落实“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和伟大自我革命取得的重要政治成果、政治经验、政治抉择,是党在新时代守初心、担使命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从产生之日起,纪检监察机关就担负着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使命,离开这一条,就无法保证正确的前进方向。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落实监督“第一职责”,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找准定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强党建”的作用,自觉履行好“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用铁的纪律保证党的集中统一、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坚持以“强政治”为根本。纪委监委的工作是政治工作、主业是政治监督,必须把重点放在监督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懂弄通做实上,放在督促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上,切实发挥政治导向作用。要坚持把政治监督贯穿于构建“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的全过程,纪律监督重在从严从实、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监察监督重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重在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巡视巡察监督重在利剑高悬、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着力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起,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坚持以“强组织”为关键。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助手”,必须准确把握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规定的职责定位,既要立足主责主业,严守纪检监察的“双重职责”边界,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也要增强协作配合意识,积极主动为各级党组织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保证各级党组织正确履行职能、发挥领导作用。
坚持以“强队伍”为支撑。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数量大幅攀升,必须把抓“关键少数”与管“绝大多数”结合起来,以“关键少数”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为监督重点,出现问题苗头及时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理,真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充分发挥抓班子、带队伍的核心作用。
坚持以“强作风”为保障。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不能守住立党初心、实现执政使命。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纪律部队”,必须以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的政治站位,既要有背水一战的决心,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歼灭战”;也要有锲而不舍的毅力,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形成有力震慑和长效机制;还要有釜底抽薪的招数,盯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督促其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拿出见人见事的过硬整改措施,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头雁效应”,以作风建设的高质量保障和推动发展的高质量。
坚定站稳“为人民”的根本政治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除了人民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腐败作斗争,本质上是严肃的政治斗争,说到底是党心民心问题,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如果漠视群众关切,对群众意见大、有损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不闻不问,纪检监察工作就偏离了基本职责、背离了初心使命,最终会脱离群众、丧失人心。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主动适应这种变化和要求,始终坚守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为人民”的作用,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在践行群众路线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群众路线,既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感情线”,更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事业线”。纪检监察的大量工作,本质上就是调查研究,必须做到始终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带着责任、带着感情,经常深入到基层困难多、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到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地方,到工作推进有难度、进度慢的地方,切实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拿出破解难题的硬招、实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有效维护群众利益,以执纪执法为人民的真心换来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事业的信心。
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作为重中之重来惩治。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上,我们要继续聚焦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零、处置机制健全,查处案件办结、以案促改到位,干部作风真改、日常监督常态”,扎实开展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坚强可靠的纪法保障;在惠民政策落实上,要坚持聚焦教育、医疗、低保、住房等民生领域,在解决个性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解决面上的普遍性问题,做到查问题、促整改、建制度一体推进;在扫黑除恶上,要持续聚焦“深挖根治”,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以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在大抓基层基础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赖。党的事业根基在基层、血脉在基层、活力在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我们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以积极稳妥推进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为主线、打通巡察监督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的“最后一公里”,以着力实现对基层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为主线、打通监察监督向基层公权力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形成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与监察监督整治问题“两线”同向发力、协同作战的整体合力,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
自觉肩负“促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建设历来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来说,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就是为了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让党员干部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在党纪国法的监督约束下,努力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脱贫攻坚正处在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决胜时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正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正是最需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时候。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促发展”的作用,主动自觉地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着力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督促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义无反顾攻坚克难、专心致志推进发展。
在坚守职责定位、确保令行禁止上下功夫。纪委监委的首责是监督,职责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必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打赢“三大攻坚战”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问题,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在深化以案促改、唤醒初心使命上下功夫。深化标本兼治,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课题。在坚持以案为基础,毫不放松惩治腐败、查办案件这一前提下,充分用好案件“活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震撼明底线知敬畏。从反思剖析案件入手,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制度漏洞,整改突出问题,全面建章立制,建立起防止同类问题再度发生的长效机制。着力打通监督监察、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努力把治标成果转化为治本成效,力求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良好效果。
在严管厚爱并重、激励担当作为上下功夫。纪检监察工作的一贯方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科学运用“四种形态”,通过精准精细办好每一起案件,捆住一些人乱作为的手脚,放开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手脚,把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推动形成“当干部必作为、让干部敢作为、促干部想作为、使干部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尤其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精准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该问责不问责,又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更要严禁任性问责,真正把该打的板子打准、让被问责的干部心服,不让担责者受苛责、担难者被刁难、担险者有风险。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及时果断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于受过处分的干部要适时跟踪回访、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卸下包袱,重新激发奋斗激情,继续为党和人民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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