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关系到产业工人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实现,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的稳固,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发挥产业工人作用等,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
突出强调产业工人的地位和作用。2017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指出:“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技能选手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佳绩作出重要指示:“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这些重要指示,彰显了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一贯主张,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点。不论时代怎样变迁,不论社会怎样变化,我们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都不能忘记、不能淡化,我国工人阶级地位和作用都不容动摇、不容忽视。肯定产业工人的地位和作用,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逻辑起点。
明确提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创新体制机制,提高产业工人素质,畅通发展通道,依法保障权益,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这些重要指示,明确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思路、重要举措、目标要求,为推进这项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
不断强化对产业工人的思想政治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工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多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动力的工作,更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使广大职工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这些重要指示,揭示了加强对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性紧迫性,指出了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的方法和路径,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点和关键。
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大国工匠是职工队伍中的高技能人才。工会要协同各个方面为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培养造就更多劳动模范、大国工匠。”这些重要指示,体现了对劳动模范和大国工匠的亲切关怀,是对广大产业工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争做新时代奋斗者的殷切期望。
努力提升产业工人的技术技能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高度重视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宏大的高素质劳动者大军。劳动者素质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至关重要。”这些重要指示,强调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一个国家的发展能否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越来越取决于国民素质特别是广大产业工人素质,提高包括广大产业工人在内的全民族素质,是民族发展的长远大计,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目标。
着力加大对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把群众观念牢牢根植于心中,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这些重要指示,揭示了保障职工群众各方面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也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的工作。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必须做好维护产业工人切身利益工作,保障他们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指明了产业工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回应和解决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形势下依靠谁、为了谁等重大问题,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这些重要指示,深化了我们党对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变化与特点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人阶级的学说,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这些重要指示,回答了为什么要改革、如何改革、改革要达到什么目标等重大问题,为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根本遵循,具有鲜明的实践意义。我们要将学习贯彻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充分认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我们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理解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准确把握推进这项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
从产业发展趋势看,当前,全球制造业正经历深刻变革,供应链、价值链、产业链进入深入调整阶段,互联网产业化、工业智能化方兴未艾,出现生态化、智能化、数字化、平台化、国际化及多业态融合的趋势。如何把握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机遇,提高产业工人素质,应对新的挑战,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共同课题。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产业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困难增大,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瓶颈亟待突破。面对产业革命发展大趋势,必须加快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和制造业,推动经济由量大转向质强,这既需要尖端技术和先进设备,更要有一大批能把蓝图变为现实的能工巧匠。据统计,我国产业工人有2亿左右,近八成集中在制造业和建筑业。他们身处生产制造领域最前沿,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才能使我国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
从产业工人队伍自身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基于互联网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我国产业工人队伍发生深刻变化。“80后”“90后”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以高学历高职称高收入为特征的“三高”群体和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的“三新”群体并存,他们在收入分配、利益诉求、价值取向、思想观念等方面呈现日益多样化、差异化的新特征,更加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从追求生存权益向追求发展权益转变,从追求物质权益向追求民主权利、精神权益转变,从利益诉求一体化、同质化向差异化、多元化转变。与此同时,也存在技能素质总体不高、结构不合理、技术工人总量不足、劳动生产率不高等问题。当前,我国技术工人求人倍率超过1.5:1,高技能工人高达2:1,高端技术工人需求缺口一直居高不下。在全国7.7亿就业人员中,技术工人占比约为20%,远低于德国等发达国家技术工人占比超过80%的水平;我国高技能人才只占就业人员约6%,远低于日本高级技工占比40%、德国高级技工占比50%的水平,非公企业、小微企业的技术工人更是严重匮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职业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之间协调衔接不够,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不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等,迫切需要通过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以解决。
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展看,《改革方案》印发两年多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把推进这项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项改革举措陆续推出并付诸实施,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广大产业工人的获得感逐步增强。产业工人政治地位明显提升,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工人代表195名,比上届提高1.62个百分点;技能形成体系日趋完善,启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建设698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86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7.2万家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支撑保障更加有力,2018年中央财政分别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187亿元、477.3亿元。2019年,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当然,改革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比如:少数部门和地方对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到位,使改革推进不够平衡,部门之间的政策合力有待加强;一些企业由于管理观念落后,使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主动性积极性没有充分展示出来,对职工重使用、轻培养现象依然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力度还不够大;受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中美经贸摩擦等影响,部分企业推进改革的动力不足,非公企业和小微企业尤为明显。
三、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也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责任、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狠抓落实。
加强对产业工人的思想政治引领。这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点,是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有力抓手,是实现产业工人队伍“有理想守信念”首要目标的重要举措。要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在广大产业工人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产业工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要适应当代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活跃度高、精神文化需求迫切、利益诉求多元的实际,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和载体,加强网上思想引领,提高运用互联网组织、宣传、引导、服务产业工人的本领,增强思想引领的互动性、生动性,亲和力、感染力。
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这是实现产业工人队伍“有技术会创新”的重要目标,也是改革的难点和焦点。要在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技能整体水平上下更大功夫,积极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统筹发展好职业院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探索产教深度融合新路径,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鼓励企业承担技能人才培养使用主体责任,推行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向产业工人提供普惠性、均等化、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五小”(小改革、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总结推广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经验做法,激励广大产业工人立足岗位、提升技能。
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针对影响产业工人队伍发展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为他们更好成长成才搭建平台。目前,一些产业工人技术技能认定与职位晋升不挂钩,向上晋升空间少,影响人才资源的使用和积极性的发挥。下一步,要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界限,打破产业工人职业转换、岗位调整、职位晋级的限制。完善按技术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有关政策,创新技能导向激励机制,强化正确人才观念、用人导向,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提高相应待遇,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彰显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继续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小微企业中发展工人党员,重点发展生产一线工人、技术能手特别是优秀青年工人入党。在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表彰中,对高技能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在全社会树立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价值导向和政策导向。
做好对产业工人的维权服务工作。这是充分调动产业工人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目标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也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联系广泛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的内在要求。立足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职业教育、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等立法修法,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适应新时代产业工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高水平的精神性、发展性服务。农民工和新业态就业群体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做好农民工和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维护和服务工作。
完善协同推进改革的工作格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推改革的整体合力。围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的深层次理论和政策问题加大调研力度,总结和推广基层探索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央企、国企带头作用。注重效果跟踪,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的监督问效,开展改革情况绩效评估。多渠道征求各方面特别是听取产业工人的意见反馈,提高产业工人对改革的满意度。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对改革举措的解读、改革进展的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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