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能力是将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13个方面凝练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根本保障所在,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关键内涵所在,也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依据所在。
国家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体制变革和机制创新的国家治理文明发展进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伟大进程新的里程碑。全会提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这就要求既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又要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科技支撑,把“制”与“治”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在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让制度更加有效地运转起来。
新技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影响将更加深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是‘最大变量’”。“谁掌握了互联网,谁就把握住了时代主动权;谁轻视互联网,谁就会被时代所抛弃”。“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应用极大地推动了各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重塑,引发了各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重要领域的深刻变革,显著地改变着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发展电子政务本质上就是在公共部门运用新技术,创新公共治理方式,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形势下,政府如何处理好电子政务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公共治理的价值理性的关系,让创新更多惠及全社会,需要更加科学、更加智能的公共治理模式。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新技术、新手段的支撑,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发展电子政务无疑是加快这一进程的重要路径,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电子政务统筹协调机制逐步理顺,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基本建立,电子政务在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改善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公共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电子政务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新路径
优化公共服务新方式。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从根本上讲,推行电子政务就是要改善政府管理、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政府组织结构和办事流程的优化重组,为社会提供内容丰富、功能集成、办事便捷高效、线上线下融合的一站式政务服务,构建集约化、高效化、透明化的政府治理与运行模式,实现政府办事从单部门循环向多部门协同、全流程优化的转变。
提升行政效能新工具。电子政务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工具,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抓手。电子政务不是简单地将政务活动数字化,而是要面向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需求,对跨部门、跨行业的网络资源、数据资源和系统资源进行资源整合,推进政府业务协同,政务流程再造,提高服务能力和业务效能。助力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使决策方式由“经验决策”转向“数据决策”、由“事后诸葛”转向“事前预警”。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电子政务在加强监管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互联网+监管”可实时掌握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消费维权等信息,提前识别目标、发现隐患所在,增强政务监管和市场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实现监管事项的全覆盖、监管过程的全记录、监管工作的可追溯、监管问题责任的可追究,以及对监管的可监管,真正实现实时监管、协同监管、精准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
推进管理创新新动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数字政府建设是新时代政府治理体系和管理模式的一项创新。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战略性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入实施“数字政府”改革,不断创新适应数字化时代的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政府治理新模式。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2018年我国GDP超过90万亿元,市场主体已超过1亿户;城市化进程持续加快,城市人口从1978年占全国的18%增长到54%,近90个城市城区人口超过百万。城市人口聚集和市场主体规模扩大在给城乡发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带来新挑战的同时,也为各地创新政府治理提供了新动力。
改善营商环境新手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从根本上讲,发展高质量的电子政务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政策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内在要求。一是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建设的创新成果,提升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现代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服务和带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中的市场牵引作用,培育自主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体系。三是发挥电子政务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核心作用。通过构建信用风险预警模型,实时捕捉信用事件、监测企业信用状况和红灰黑名单迁徙状态,对企业、行业、区域信用状况进行监测,实现对经营异常企业的跟踪监测,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约、欺诈风险的企业进行分级预警。随着电子政务的不断深化应用,以期更大力度推进市场要素有效流动,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社会治理新支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特别强调了科技支撑对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智能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运用智能化新技术精准匹配社会治理资源,缩短服务群众距离,优化社会治理效能,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加强以智能化为显著特征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对各类基础要素的时空关联和动态信息的汇总研判、挖掘分析,精准掌握变量,准确把握趋势,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同时发挥第三方评估对社会监督的重要支撑作用,完善多元社会监督制度建设,促进服务和治理能力提升、促进市场经济运行有效监管和公共政策执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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