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教育部开展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以来,在探索综合评价学生、破解招生‘唯分数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近年来,自主招生也面临一些新挑战和新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加以解决。教育部在深入调研、总结高校自主招生和上海等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强基计划’,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解决自主招生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起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2020年起,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
实行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
“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
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强基计划”在改革定位上,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相结合。着力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在制度设计上,与促进教育公平相结合。以高考成绩作为入围依据,完善制度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在评价模式上,与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相结合。坚持育人为本,探索在招生中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引导中学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在改革协同上,与推进高等教育相关改革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与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加强科技创新等改革相衔接,形成改革合力。
遴选部分大学开展试点
据介绍,起步阶段,“强基计划”遴选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开展试点。相关高校可向教育部申请并提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教育部组织专家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情况、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因素,研究确定‘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业及规模。
根据招生程序安排,3月底前,试点高校发布年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4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参加“强基计划”招生。6月,所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6月25日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有关高校提供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6月26日前,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7月4日前,高校组织考核。7月5日前,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公示录取标准。
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定制培养方案畅通发展通道
“强基计划”将积极探索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高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可单独编班,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培养。建立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将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还将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这些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
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为确保公平公正,“强基计划”将进一步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建立更高水平的公平保障机制。首先是严格高校考核。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高校考核,笔试、面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将完善信息公开公示。规范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监督。还将加强违规违纪查处。将“强基计划”纳入巡视和督导工作范围,建立动态准入退出机制。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选王遴选网推荐阅读】
公选王官方微博
关注我们,获取热门遴选发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