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件税收年度大事】
①三类信用纳税人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2016年2月4日、4月19日、1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发布公告,决定自2016年3月1日、5月1日、12月1日起,分别对纳税信用A级、B级、C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②优化税务行政审批服务再推新举措
2016年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采取规范改进审批工作、审批时限“零超时”、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等一系列新举措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③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全年减税约5000亿元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实现了全行业税负降低,全年全国结构性减税5000亿元。>>>【发改委遴选考点(2016两会必看)】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定下的30件大事
④资源税改革全面实施成效初步显现
2016年5月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水利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河北省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从7月-10月资源税改革实施情况看,改革运行平稳,企业税费负担普遍下降,总体减负30亿元,绝大部分税目负担下降,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效应初步显现。
⑤多部门推出守信纳税人联合激励措施,税收信用建设扎实推进
2016年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等29部门签署《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审批、税收服务、融资授信和进出口管理等18个领域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将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和环保等多个领域,显著提升了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和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
⑥金税三期工程竣工,中国税务更智慧
2016年10月,随着第六批试点单位成功上线,金税三期工程已全面覆盖全国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税局、地税局,这个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之一的大工程,终于圆满竣工。是一个税务机关内部用户超过60万人、纳税人及外部用户超过亿人(户)的全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⑦全国六成办税厅实现国地税联办
2015年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方案》实施一年多来,全国联合办税服务厅数量已达8568个,超过全国办税服务厅总数的六成。全国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窗口总量超过3.5万个。
⑧税务行政处罚权规范让自由裁量权不“任性”
2016年1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行使规则》共4章28条,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的基本原则、适用程序、相关配套制度以及裁量基准的制定规则,形成了一整套制度规范。按照“规范税务人、方便纳税人”的基本要求,着重加强权力约束和引导,推动执法公正透明。
⑨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全面实施
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原工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6年,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⑩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环境保护税法》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这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税收法律。该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税法明确了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负税额和征收管理等制度,积极发挥税收在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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