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六类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量刑,其中包括:拒绝执行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留验等措施,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等等。五部门的《意见》发得及时、针对性强,释放了严惩刻意隐瞒等行为的强烈信号,有利于织密外防输入的法治之网。
当前,许多省份实现了本土现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双清零”,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然而,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增加。3月13日,中国新增境外输入病例超过新增本土病例。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是当前“控增量”的当务之急,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此前北京、郑州等地发生了多起境外输入病例因隐瞒实情导致大量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的情况。防范疫情境外输入,必须采取更加果断、管用的措施。
根据此次出台的《意见》,海关要对符合国境卫生检疫监管领域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案件,及时办理移送公安机关的相关手续,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公安机关要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犯罪快侦快破;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妨碍国境卫生检疫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做好行刑衔接、加快案件侦办、强化检察职能,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坚持过罚相当、维护公平正义,有利于对怀着侥幸心理逃避海关检疫的入境人员敲响警钟,震慑违法犯罪,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防范疫情境外输入,除了严厉打击隐瞒症状、隐瞒行程等行为,还有许多繁杂细致的工作要做。比如,缓解机场等口岸因加强入境检疫带来的人员聚集、滞留现象;对入境人员加强法治教育和疫情防控宣传;进行点对点闭环式接驳转送,确保入境人员规范地接受隔离观察;加强核酸检测和症状排查,及时发现确诊病患和密切接触者;完善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产生费用的处理办法,等等。只有做到源头管控从严从紧、防疫布局事无巨细,才能让防范境外输入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夺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最终全面胜利,必须坚持联防联控,筑牢依法防控的铜墙铁壁。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就要夯实国境卫生检疫防线,坚决遏制疫病疫情通过口岸扩散传播,巩固拓展全国疫情防控的有利局面和良好势头;同时在航班、海关和社区之间织起无缝衔接的防控之网。只有各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及时互通共享信息,主动担当作为,才能避免入境人员游离在防控网络之外,将疫情输入的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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