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必须更强调自主创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有助于打造更加安全稳定的供应链产业链,是确保国内大循环畅通的关键所在。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迫切需要依靠科技自立自强提高科技供给质量,为现代化经济体系注入强大动力,实现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
当前,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显著。2020年,科技进步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同时也应看到,我国科技创新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比如,科技投入强度偏低,不少产业处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受制于人,“卡脖子”问题还比较突出;基础研究仍然薄弱,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有待提升,创新人才培养和储备亟须加强。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牢牢抓住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坚持战略性需求导向,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着力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难题,打造面向未来的发展新优势。整合创新资源,将有关政府部门、企业界、科技界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纳入创新网络,加强统筹协调、信息共享和创新合作,形成强大合力。加快推动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发挥好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构建新的科技创新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瞄准若干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增强创新底蕴和后劲。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握大趋势,打好基础、储备长远,实施基础研究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培育一批符合创新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着力培养科学研究型人才、高技术人才、职业技能型人才,完善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努力造就一批国家急需、规模宏大、水平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自由探索、催生重大科学发现的机制和文化,推动创新创业创造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最大程度释放全社会的创新潜力。
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拥有一批具有强大创新能力的企业,是一个国家保持创新活力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加强高新技术研究,推动我国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工程、高速列车、特高压输变电、大飞机制造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以科技创新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需要着力培育一批创新型国有骨干领军企业,支持其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鼓励领军企业牵头承担或与其他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科研项目,支持其牵头组建重大创新联合体,集成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参与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同时,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产业创新的重要发源地,大力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进程,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为企业创新搭建技术平台。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孵化体系,培育一大批“隐形冠军”。
坚持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创新,需要主动布局和积极利用国际创新资源。一方面,广泛吸引全球创新人才来华工作创业,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力度,为来华工作创业的海外人才提供更多便利条件。另一方面,进一步鼓励我国科技工作者走向国际科技舞台,积极参与重要国际科技组织工作,支持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科技组织,为解决可持续发展等全球重大挑战贡献中国智慧。同时,以更加开放姿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领域的科技开放合作格局,拓展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交流渠道,探索设立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积极参与和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强气候变化、空间、健康、能源、农业等国际合作,提高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影响力和规则制定能力,推动科技共同体建设,促进世界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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